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法是規定和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收養法、繼承法。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商法(包括商事主體法和商事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和海商法。
所謂民商法壹體化,是指民法包含商法,商法是商法的母法,指導和統領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特別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國;所謂民商法分立,是指民法和商法屬於兩個獨立的部門法,通常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如法國、德國。
民法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是基本的民事立法文件,如《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在我國憲法和其他部門法律或法規中,凡涉及民事問題的法律規定都是民法的組成部分。
商法包括:
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保險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證券法、海商法、企業破產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