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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徽大學教師殺害女大學生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3月22日,本報從被害人家屬及律師處獲悉,安徽工業大學教師郭春牛殺害女大學生韓寒(化名)案二審開庭。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春牛死刑。22日,韓寒的家人對這壹結果表示滿意,“法律是正義的”家人表示希望能在清明節前處理好。我也是對的。

此前有報道稱,安徽工業大學教師郭春牛於8月19日當街用匕首殺害女大學生韓寒(化名)。?2020年6月20日,165438+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此案。判處被告人郭春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後,郭春牛不服判決,上訴至安徽省高院。韓、韓家屬提供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顯示,郭春牛自稱案發時患有抑郁癥。精神上,壹審沒有認定這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判決不當。郭春牛的辯護人指出,專家的意見是錯誤的,郭春牛有精神病史,不能排除案件發生時有精神疾病的可能。郭春牛在二審中請求減輕處罰。?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上訴人郭春牛追刺被害人韓寒數十次,致韓寒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郭春牛作為大學思政教師,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其所教的大壹新生建立情人關系,違背了對婚姻忠誠的義務,嚴重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在兩人的關系中,郭春牛在沖突中對韓、韓使用暴力。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受害人的親友顯然勸他不要分手。他還是糾纏不清,然後公開殺了韓和韓。

他道德敗壞,犯罪動機卑鄙,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主觀惡性高,人身危險性大,社會影響差,當庭認罪態度和悔罪程度中等,依法應予嚴懲。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郭春牛再審後可以承認犯罪的基本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判處。凱斯。駁回郭某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原審判決量刑過重,應當從輕”的意見,采納公訴人、訴訟當事人的量刑意見。?

判決書顯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原判決認定事實確鑿,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文件此前報道稱,該案壹審判決書顯示,被害人韓寒系安徽工業大學2018級學生,但在2065438。郭春牛,任寒涵先生,當年4月初成為戀人。郭春牛於2019年5月29日離婚。同年6月29日,韓寒被郭春牛毆打。民警將雙方帶到派出所進行調解。第二天經過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不再保持聯系。2019 8月19 15:35,郭春牛當街將韓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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