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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環評意味著什麽?

環境影響評價(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簡稱EIA),是指對規劃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並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壹般來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汙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環評需要做什麽:

1,先向當地環保局提交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申請。

2.選擇有資質的環評單位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當然,妳也可以先選擇有資質的環評單位。

3.提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申請。環評單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後,送環境影響技術評價單位進行評價,修改完善後再送環保局審批。

4.環保局將在規定時間內對是否批準建設或建設運營期間的環保措施要求給予批復。

5.拿到批文後,環評全流程完成。建設完成後,需在試運行期3個月內向環保局申請環保驗收。

企業應該做什麽樣的環評?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壹)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並對環境影響進行綜合評價;

(二)可能造成輕微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環境影響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對環境影響不大,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

不是所有的建設項目都需要做環評,沒有列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目錄》的不需要。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照本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壹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並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處以建設項目總投資1%以上5%以下的罰款,還可以責令其恢復原狀; 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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