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是壹種單方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1)免責是壹種無因的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2)免責是壹種自由行為。免責是指債權人自願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支付相應的對價。(3)豁免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債務可以通過口頭書面通知或默示不作為免除。
法律客觀性:
債務取消的法律效力是什麽?1.債權人取消部分債務的,債務部分消滅;如果所有的債務都被免除,所有的債務都會被消除。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免除的部分可以不履行,但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如果免除了所有債務,則無需履行所有債務,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也相應終止。在債務完全免除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債務憑證。2.免除債權及債權的從權利免除對方債務,相當於放棄自己的債權。債權消滅時,從屬於該債權的擔保權、利息權和違約金請求權也消滅。比如,甲免除乙的債務,丙為乙提供履約擔保的擔保責任也壹並消滅。3.債務的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即買方)將被免除賣方的交付義務,承租人的利益將受到損害。因此,賣方的義務不能免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條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債務人在合理期間內拒絕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條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的,該債權債務終止,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民法典》第568條:債務在法律上抵消了雙方的相互債務。如果債務的標的種類和質量相同,任何壹方都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相抵銷。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條當事人之間約定債務抵銷。標的物的種類、質量不同的,也可以協商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