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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16周歲以下兒童的餐廳有什麽違法行為?

雇用童工是違反《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禁止雇主招募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違法招用童工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在禁止使用16周歲以下童工方面,我國的相關法律,無論是《勞動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其實都有明確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勞動法》: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人就業,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人。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條例》進壹步明確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使用童工的罰款標準為每個童工每月罰款5000元。包括地方法規。

雇用未成年人的後果:

罰金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違反勞動管理規定,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從事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危險環境勞動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總結壹下。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屬於招用童工的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雇主招募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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