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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可轉債的條件是什麽?

1.連續三年盈利,近三年凈資產平均利潤率在10%以上(能源、材料、基建類企業不低於7%);

2.募集資金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

3.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存款利率;債券發行後,企業總負債率不得超過70%;

4.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發債規模在1億元以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

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低於扣除前的凈利潤的,應當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基礎;

2.公司債券發行後的累計余額不得超過最近壹期末凈資產的40%;

3.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得低於公司債券壹年期利息。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是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基礎上計算的。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采礦權後)占最近期末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最近期末沒有未清償損失。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境內創新型企業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意見》確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不適用前款第(壹)、(五)項規定。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允許持有人在壹定期限內根據壹定條件將其轉換為股份。發行人應當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發行可轉換債券。《暫行辦法》要求,證券公司作為主承銷商,應當重點關註發行人的65,438+02個方面,重點關註以下幾點:發行人近三年特別是最近壹年是否進行了現金分紅,發行人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壹年的利息,發行人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 他們的主業是否突出,在所在行業是否有競爭優勢,成長性是否強勁,在可預見的未來是否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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