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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裏米亞公投合法嗎?

壹樓說美國攻打伊拉克沒有法律依據,很搞笑。根據聯合國安理會660號和687號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伊拉克必須在清算前公開遠程打擊的導彈信息以及在國內殺人和在國外入侵科威特的行為,並向聯合國觀察員公開這些信息。愚蠢的達木認為正義的力量不敢打他,繼續釣魚的人。因此,2002年,聯合國安理會發布了著名的1441號決議,重申了歷次決議對伊拉克義務的要求,指責伊拉克不履行國際義務,停止錯誤行為,並發出“最後通牒”。壹般來說,在以下情況下發動戰爭是合法的:自衛;經聯合國授權;符合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中的特殊情況。美英澳入侵伊拉克符合第三點,這是大家公認的,安理會也沒有否認這種行為。

不說太多,至於這次公投是否合法,只能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雙方的觀點完全不同。作為壹個沒有利益的人,我認為這次公投是非法的,理由如下:

1年蘇聯解體,1991年,克裏米亞作為自治共和國,通過全民公決加入烏克蘭。壹般來說,自然狀態需要自然狀態公投的同意+加入狀態的同意,所以脫離也應該是國家公投的同意和原國家的同意。除非烏克蘭不履行對克裏米亞的義務,比如當年的科索沃,否則南斯拉夫政府允許塞爾維亞人在科索沃屠殺阿爾巴尼亞人,已經嚴重侵犯了科索沃人民的生命和安全。此時,強有力的國際組織必須介入,因為如果不加制止,科索沃將被南斯拉夫屠殺。

2.公投是在俄軍占領下舉行的,這個公投絕對是脅迫的,某種程度上是偽造的。比如在塞瓦斯托波爾,支持率達到1.23%(投票人數多於當地總人數,部分當地居民抵制公投),這顯然是俄羅斯自導自演的結果(這已經不是第壹次了,車臣公投時,對俄羅斯的支持率是1.07%)。

3.這是壹個很直接的原因。選票只設計了兩個選項:1,加入俄羅斯;2.留在烏克蘭,獲得更廣泛的自治權。妳覺得這是什麽投票?也就是說,克裏米亞無論如何都會脫離烏克蘭的控制。比如我要搶妳的錢,讓妳選擇是被搶十塊錢還是五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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