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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局電話

安徽省教育局電話:0551-62826742。

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省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

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校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制定基礎教育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監督檢查,指導監測基礎教育的發展水平和質量。

5.協調和指導全省職業教育發展和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價標準,提出師範、衛生中等專業學校設置和調整建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6.協調和指導高等教育的發展和改革;組織實施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學科專業目錄,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高等學校設置和調整的建議;負責211項目的實施和協調;協調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完善高等教育評估;指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和科技創新平臺的開發建設。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統計和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情況;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高校、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8.指導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統籌指導各級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9、指導高校黨建和統戰工作;受省委委托,會同省委組織部管理省屬高校領導幹部,承擔高校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中專學校領導班子的建設;參與中央部委駐皖高校和市屬高校領導班子調整。

10,分管全省教師工作,落實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1,負責各類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和教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制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

12、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制定中長期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工作。

13,統籌指導和管理學位工作,制定學位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14,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安徽省教育局是行政單位,負責省教育局的行政工作和招生考試工作。安徽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內設機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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