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麽相關的防疫要求?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需在12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進行隔離醫學觀察。如果第二密切接觸者接到流調員的電話,不要慌張,仔細回顧近期行程,如實回答流調員的問題,以便流調員盡快追查傳染源。如確需集中隔離,應聽從工作人員指導,做好個人防護,按規定轉運至指定隔離點,到達隔離點後積極配合醫務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和核酸檢測。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故意隱瞞流行病學史,造成疫情擴散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如確需入境,除核酸陰性證明、衛生碼綠色碼、行程單外,對病例密切接觸者、穿越賽道者、有中高風險史者,應隔離14天,居家監測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病人和病原攜帶者進行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在確診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實施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隔離期滿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離開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患者時,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措施。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單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和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