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審計都有三個基本要素,即審計主體、審計客體和審計授權或委托人。審計主體是指審計行為的執行者,即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他們是審計的第壹當事人。審計對象是指審計行為的接受者,即被審計資產的代管者或經營者,是審計的第二方。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是指依法授權或委托審計主體履行審計職責的單位或個人,是審計的第三方。
審計主體是指主動開展審計活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審計主體貫穿於審計信息生產的全過程,對審計信息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是制約審計信息質量的首要因素。
審計壹般分為政府審計(國家審計)、獨立審計(註冊會計師審計或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
常見的財務審計有三種:?
運行審核(Operation audit):審查組織的運行程序和方法,以評估其效率和有效性。?
績效審計(合規性審計):評估組織是否遵守上級制定的程序、準則或法規。?
財務報表審計:評價企業或集團的財務報表是否按照公認會計準則編制,壹般由獨立會計師進行。?
審計的特點
壹、獨立性的特征: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是保證審計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國內外審計的實踐經驗表明,審計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上都是獨立的。為了保證審計機關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關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當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隸屬關系。
為了保證審計人員能夠實事求是地檢查、評價和客觀公正地報告,審計人員應當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經濟利益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活動;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權威性特點:審計的權威性是保證審計權有效行使的必要條件。審計的權威性總是與獨立性聯系在壹起的,獨立性與審計組織的獨立地位和審計人員的獨立執業密不可分。各國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了審計制度的實施、審計機構的設置以及審計機構的地位和權力,使審計組織具有了法律權威。
我國實行審計監督制度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審計法進壹步規定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三、公正性的特點:與權威性密切相關的是審計的公正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公正,就沒有權威。審計的公正性反映了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審計人員應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進行實際檢查,做出不偏不倚的客觀判斷,做出公正的評價和公平的處理,從而正確確定或解除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只有同時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才能贏得審計授權者或委托人和公眾的信任,才能真正樹立審計權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