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實用新型專利代理機構?
1.專利代理人是代表他人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並取得壹定資格的人。專利代理人應當具備壹定的條件,經中國專利局審查批準,發給專利代理人證書。按照國際慣例,專利代理人必須是品學兼優的工業產權工作者。
2.主營業務:
(1)專利申請咨詢;
(二)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辦理審批手續和審批後事務中的各項手續;
(三)代理專利申請的審查、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或者提供上述程序的咨詢;
(四)辦理專利技術轉讓事宜或者提供咨詢;
(五)其他有關專利事務。
二。設立專利代理機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申請表;專利代理機構的合夥協議或者章程;驗資證明;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人員簡歷及人事檔案保管證明和退休證明復印件;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證明;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申請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專利代理業務申請表;主管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同意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函;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協議或者章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資金證明;律師執業證書、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專利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證明;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3.成立專利代理機構的審批程序是什麽?
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的審批程序如下:
(壹)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認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自收到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0日內,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作出批準決定,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並向新設立的機構頒發專利代理機構登記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自收到提交材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復審。
看到這裏,相信妳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所以在處理專利代理的事務時,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嗯,實用新型專利代理機構就是這樣。如果妳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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