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他人構成誣告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這裏的“其他”是指壹切第三人,包括普通幹部和群眾,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在押的其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對他人的誣告必須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為目的,捏造事實誣告他人,如以抹黑他人為目的,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阻止他人獲得某種報酬或晉升,則不構成本罪。造謠誣告罪是危險犯嗎?真相:不是分析:誣告陷害罪是情節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構成誣告陷害罪。我國刑法很多條款規定,只有“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才構成犯罪。情節犯是指刑法明文規定“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其標誌是具有刑法分則規定的“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如果刑法分則沒有規定這壹要件,那麽這類犯罪就不是情節犯。提醒如何給誣告他人判刑?1.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3.無故意誣告,或者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12。對於返還贓物、退賠,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返還贓物、退賠的行為能夠彌補損害的程度以及返還贓物、退賠的數額。非暴力犯罪,如果贓款贓物全部退還,且退賠,可以減輕基準刑20% ~ 30%;對於輕微暴力犯罪,如果全部退還贓物並退賠,基準刑可以減少10% ~ 20%;嚴重暴力犯罪如果全部退繳贓款贓物並退賠,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如果退還部分贓款贓物和賠償金,可以相應減輕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