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補領或者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如有急需,可以申請臨時居民身份證。
蘭州臨時身份證辦理指南
處理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且在申請、換領、補領期間急需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註:16周歲以下可由監護人申請。
搬運材料
1,戶口簿
2.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
3.辦理臨時身份證登記表
4.居民身份證領取證
5.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原因
小貼士:
1,16周歲以下,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親屬關系證明。
2.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本的地址頁和本人常住戶口登記卡。
處理過程
1.申請人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壹般為派出所)提出申請。
2、公安派出所將申請報縣(市)公安局或區公安分局審批簽發,並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證明。
4.已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應當在領取時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搬運地點
蘭州市張掖路派出所
地址:武都路512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二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文章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證號、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