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法》中的雙倍工資是什麽意思?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需支付1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雙倍工資。超過壹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決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前款所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二倍月工資的起始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終止時間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壹日。二、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麽法律後果?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支付雙倍工資。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企業在工作中應該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沒有支付,員工可以申請。2、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事業編制。《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不利。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如果簽訂合同約定試用期,企業可以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不簽勞動合同,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員工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4.未簽訂勞動合同仍不能免除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用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該履行勞動法規定的所有義務。如果沒有,工人可以向該部門投訴。綜上所述,員工入職後壹個月內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沒有書面合同,員工在索賠時可以收集工卡、社保卡、考勤記錄等材料。除經濟賠償外,單位還可能受到勞動局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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