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是否需要找律師,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不熟悉法律條文,可以委托律師操作,努力維護自己的最大利益。
咨詢律師的方式有:
1,百度搜索官網,提出妳的問題,有專業律師為妳解答;
2.拜訪當地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和律師面試。
二、勞動仲裁的程序
1,案件受理。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經審查,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駁回通知書,送達申請人;決定立案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並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
2.調查取證。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證據,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相互矛盾、無法辨認的,或者鑒於雙方的申訴和答辯存在疑點的,仲裁委員會可以依據職權,找有關單位和知情人了解情況,收集證據。遇有問題需要檢驗或者鑒定的,應當提交法定部門檢驗或者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委托有關部門進行檢驗或者鑒定。
3.仲裁和調解。在查清爭議事實的基礎上,仲裁庭或仲裁員應首先主持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調解書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且當事人拒絕接受調解書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仲裁。
4.仲裁裁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開庭時,聽取申請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的答辯,仲裁庭進行當庭調查,主持辯論,征詢雙方最終意見,然後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不願接受調解的,仲裁庭應當經過合議作出裁決,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該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4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條
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應當參加仲裁活動。
以上是關於“勞動仲裁去哪裏找律師”的回答。勞動仲裁申請人委托律師的,應當提供書面委托書和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果想了解其他相關知識,請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