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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上訴狀怎麽寫?

勞動仲裁請求書中應當寫明申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被申訴人的姓名、住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壹個或者幾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得按行政區劃分層次設立。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仲裁,將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實現的權利的制度。仲裁時效是當事人請求通過仲裁解決勞動爭議的訴訟權利的有效期間。

勞動仲裁聲明如下:

1.陳述申請人信息,包括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地址、性別、年齡、國籍、電話職業、工作單位等。

2.陳述被調查人的信息。仲裁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有兩個以上的,應當按照上述內容寫明;

3、指定仲裁事項;

4.陳述申請仲裁的依據;

5.清楚地陳述仲裁請求;

6.其他內容。

勞動仲裁申請書怎麽寫?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包括三個部分:第壹部分、主體部分和最後壹部分。

1.標題中應說明以下內容:

①標題: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

②爭議雙方:投訴方和被投訴方。個人應註明姓名、性別、年齡、國籍或民族、就業性質、工作單位、住址和通訊地址。單位應當寫明名稱、單位性質、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和工作單位。

2.文本應包括:

①仲裁請求:指申訴的目的和要求。請求應該具體而明確。

(2)事實和理由:簡要說明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方式和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形成過程和焦點;主要證據(應寫明證人姓名、住址、物證及書證來源);提出請求的主要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條仲裁庭應當記錄開庭情況。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錯誤的,有權申請更正。不補正的,應當記錄申請。

筆錄應當由仲裁員、記錄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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