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任何證據,是無法申請勞動仲裁的。
2.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收集相關證據,屬於勞動仲裁範圍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請求仲裁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期限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4、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載明:
(1)投訴人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情況;
(三)上訴請求和事實依據;
(四)委托代理人的資格和代理權限;
(5)投訴的日期等。
5.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提供相關證據,否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不予受理。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6.勞動仲裁申請程序的第壹步是提交仲裁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和證據。沒有證據就是空談,無法證明任何闡述的信息的真實性,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來仲裁。
7.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投訴;
2.身份證復印件;
3、被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工商登記註冊資料;
4.證據材料的復印件;
5.當事人應當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和證據說明;
6.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投訴人需要推薦3-5名職工代表,填寫並提交職工代表推薦書,包括職工代表名單和全體職工簽名表。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疑問,可點擊下方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