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法總則》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在被授予專利權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請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在被授予專利權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計算。”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兩年提起訴訟的,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向前計算兩年。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提起訴訟超過兩年的,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兩年計算。" 5.《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缺陷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請求賠償的權利,自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給原消費者十年後喪失;但是,明示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有關航次租船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就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時效期間為二年,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壹)旅客人身損害賠償請求,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二)對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輸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旅客在運輸期間因受傷下船後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計算,但該期間自旅客下船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年;(三)對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索賠,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以上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有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