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除勞動關系外,派遣員工和派遣單位的特征應與派遣單位的特征相同。比如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績效工資,參加公會,參加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遵守部門的管理制度。
因為我們單位是化工廠,所以派遣員工也很多,但是派遣員工基本都是在輔助崗位工作,比如包裝、運輸、裝卸等。但是公司除了按時給他發工資,過年的時候還可以給勞務派遣工發獎金和節日禮物,但是獎金的標準比公司正式員工要小。
因為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公司,是否繳納公積金必須由勞務公司決定。但勞務公司的經營利潤來自於與被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務協議。對於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由於也是在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所以這部分工資是勞務公司不能隨意克扣的。如果要交公積金,年金也要在勞務協議中明確。
公積金的繳納雖然受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但也應該屬於強制繳納的範圍,只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五險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機構的管理辦法,公積金屬於住房公積金中心的管理辦法,勞動仲裁部門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管理辦法。所以用人單位並沒有繳納公積金,只是向住房公積金中心舉報,由城建部門或住房公積金中心嘗試處理。勞動仲裁部門不受理公積金爭議。
按照《公積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已繳存公積金的部門未提及人民法院訴訟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企業逾期不繳存或者少繳存個人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其限期繳存;貸款逾期仍拒不支付的,可以由普通人民法院執行。但是向法院執行的難度系數是很大的,主要是指逾期不繳或者少繳的情況。
年金的繳納,根據年金辦法的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繳納,不具有強制性,對於繳納年金的人,無法申請仲裁或起訴。除了各種因素,還有起訴的對象問題。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在勞務公司,堅持外派公司,訴訟主體應該是勞務派遣公司。但是勞務派遣公司規模小,經營效益不是很好。即使妳打贏了糾紛案,也不可能替妳交公積金或年金。
壹般來說,如果員工派遣企業沒有繳納公積金,向公積金舉報很可能適用,但勞務公司是否壹定會給妳繳納還是個未知數。畢竟沒交公積金的公司太多了。但年金屬於企業自己決定交不交。舉報投訴沒辦法。企業不繳納年金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