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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處向我們收取勞務費合理嗎?是否違反勞動法?

合理,不違反勞動法。勞務事務所,也就是勞務中介公司收取勞務費用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勞務中介是為勞動者提供中介服務的。勞務派遣公司收取勞務費是違法的,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私營和營利性專業中介機構可以收取費用。當然,具體收費要當地規定,不能超過規定的限額。如果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專業中介,是不能收費的,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務中介主要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並收取壹定的職業介紹費。勞動者與中介組織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不存在勞動關系,其關系不受勞動法及相關法律保護。勞務中介公司只承擔民法上的法律責任,不會被要求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和工資。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用人單位的所有責任。勞務中介公司主要為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勞務信息服務,並向雙方或單方收取壹定的勞務中介費用。中介組織主要是通過招聘信息的發布和推薦,向勞動者收取壹定的勞動代理費。雙方不簽勞動合同,不保證會被用人單位接受。並且收取的服務費不可退還,整個過程不受法律約束,有壹定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內容。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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