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證據材料
2.起訴
在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需要帶上身份證、起訴書和證據材料。
3、法院受理:
(1)5日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並在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組成人員。
(三)審查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四)當事人的附件。
4.聽力:
(1)時間:答辯期屆滿,做好必要準備。
(2)程序:開庭3日前以傳票方式通知當事人,以通知書方式通知其他參加人。
(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3日前發布公告,宣布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地點。
綜上所述,人借錢給他人,債權人應該盡快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提起訴訟之前,他們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法院凍結老賴的財產。如果法院判決後老賴仍拒不執行,債權人仍可申請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可提起刑事自訴,按拒不執行罪追究老賴的刑事責任。
老賴欠錢怎麽起訴?
二、如何確定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
1.最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這樣可以及時查封對方財產。
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管轄如下:
(1)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五)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有什麽好辦法對付老賴?
1,執行唯壹住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異議復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唯壹住房仍然可以執行,而且實踐中已經出現了大量執行唯壹住房的案例,今後肯定會越來越多。
2.執行被執行人的工資收入。
3.落實被執行人的撫恤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從事下列高消費和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將個人財產用於私人消費實施前款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