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離婚,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更多的財產。離婚時,法院在分割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但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分割財產的比例。所以離婚分割財產時,法院考慮對方的過錯,判決無過錯方多分財產的數額。此外,無過錯方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根據法律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或者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法律並沒有規定具體的賠償金額,法院會根據過錯程度來決定賠償金額。
另外,壹定要註意收集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1092條夫妻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第1091條離婚時,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