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壹體化
註冊海外離岸公司已成為企業走出去、開展跨國經營的捷徑。
2.免稅待遇
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需要申請配額等壹系列相關手續,成本要高出1到2倍。
3.繞過外匯管理。
繞過外匯管理,方便吸引外資。壹般來說,註冊壹家境外離岸公司,然後以公司名義在香港或新加坡進行境外融資並在二板上市,相對簡單方便。
4.法律環境寬松,保密性好。
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和百慕大是部分自治的英國殖民地,它們的公司法以英國商業公司法為基礎。
5.稅收優惠。離岸公司通常沒有任何稅務負擔。所有離岸法域都不同程度地規定離岸公司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免征地方稅或以很低的稅率繳納(如1%),有的甚至免征遺產稅。公司每年只需要向當地政府繳納固定的費用。
缺點:
1,信用證,付款交單議付容易出現不符點。
離岸公司眾所周知的原因是無法提供LC中最常用的議付單據,如A表、C/O、使館證明等。不必要的風險很容易出現在對LC、D/P等單據要求嚴格的清單中。
2.無法提供核銷單據。
離岸公司雖然可以在國內銀行成功開戶,但還是境外公司,沒有在國內工商稅務做備案。因此,離岸公司無法提供核銷單、報關單和出口報關單。
擴展數據:
對於個人資產價值較高的人群,可以通過海外投資來達到分散資產風險的目的。壹方面,離岸公司和離岸信托可以保護受益人的隱私,另壹方面,它們可以作為投資者進入海外投資市場的便捷渠道。合理利用離岸結構可以獲得稅收減免和個人資產增值。
國際貿易中的定價轉移可以適當降低公司稅負或構成稅負的有效延遲;將離岸公司與離岸信托或私人基金會結合,可以大大降低遺產稅;在移民前規劃中合理利用離岸公司,可以有效降低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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