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婚五年後,壹般不可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法律上規定,財產再分割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即超過兩年的,司法機關可以不予受理。離婚的財產糾紛和撫養權應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無法通過協商決定,可以通過司法判決解決爭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離婚的,夫妻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而多付義務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壹方賠償,另壹方應予賠償。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後,雙方經常以各種理由要求財產分割。這類案件是離婚後的財產糾紛。離婚後的財產問題,由於財產分割的原因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壹是離婚後雙方同意反悔的,因為民政局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只體現當事人的意願。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沒有得到國家公權的認可。如果壹方有異議或後悔,仍可享有申訴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認為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第二,離婚時應分割而未適當分割的財產,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