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被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要求
寫下妳想達到的目的,包括:要求離婚、撫養子女、承擔贍養費、對方在撫養時要求探視權、分割財產、本人生活困難時向對方要求經濟幫助的方式或金額、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要求的損害賠償金額等。,比如:
壹、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子女由原告撫養,被告壹次性向原告支付撫養費(/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直至子女年滿18周歲);三、夫妻* * *依法平分財產(/判給原告);
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壹次性經濟補償金;
五、被告向原告支付壹次性精神損害賠償金。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寫明結婚和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和依據,子女由誰撫養,探視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的理由和依據。
離婚原因:應詳細描述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且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現狀等方面進行闡述。合法離婚(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字數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不限,但也不能太繁瑣。
故原告已依法提起訴訟,請依法作出裁定。
我在此傳達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塑造的人:
年月日
附件:投訴的基本內容
(1)當事人基本信息,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應當寫明全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職務,律師應當寫明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
(二)有具體明確的主張;
(三)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及簽字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