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收集證據
面對公司的指責,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所有與工作相關的證據,尤其是能證明自己沒有職業的證據。這包括但不限於:郵件、會議紀要、報銷單據、項目文件等。
第二,與公司溝通
在收集證據的同時,積極與公司溝通,了解具體的指控和理由。對於公司提出的質疑或指責,要給出合理的解釋和證明。如果妳認為公司的指控毫無根據或者有誤解,就要堅決反駁。
第三,尋求法律援助
如果公司堅持指控,甚至提起訴訟,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律師會根據妳提供的證據和情況,為妳制定合適的應對策略,在法律訴訟中為妳提供有力的辯護。
第四,配合調查
必要時,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的,應當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任何誣告都應堅決予以駁斥。
總而言之:
如果離職後被公司指控職務侵占,要冷靜處理,積極收集證據,與公司溝通,尋求法律援助。在配合調查的同時,堅決駁斥誣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71條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50條規定:
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並進行審查核實。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明自己有罪。我們必須保證所有與案件有關或知道案件的公民,除特殊情況外,都有條件客觀充分地提供證據,並且可以招募他們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