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組織或者參與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三)監督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儀式
6(GBM60000)制造及相關人員(類別)
6-31(GBM63100)生產支持人員(中型)
6-31-06(GBM63106)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子類):在生產現場從事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的人員。
該小類包括以下職業:
6-31-06-00安全員(精班)
從事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的人員。
主要任務:
1.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品的使用;
2.監督檢查隱患,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整改;
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
4.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組織現場防護和救援,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完成事故統計和分析報告;
5.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落實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6.記錄和保存安全生產數據,保存事故調查分析文件。
證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組織或者參與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三)監督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落實。窮盡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和任務)止於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儀式
6(GBM60000)制造及相關人員(類別)
6-31(GBM63100)生產支持人員(中型)
6-31-06(GBM63106)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子類):在生產現場從事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的人員。
該小類包括以下職業:
6-31-06-00安全員(精班)
從事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的人員。
主要任務:
1.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品的使用;
2.監督檢查隱患,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整改;
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
4.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組織現場防護和救援,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完成事故統計和分析報告;
5.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落實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6.記錄和保存安全生產數據,保存事故調查分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