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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的區別是什麽?

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的區別如下:

民主決策意味著民眾可以參與投票,而協商民主是精英民主理論和參與式民主理論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是壹種沒有憲法和法律效力的政治安排。

第壹,民主協商

協商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國經過長期探索建立起來的,符合中國國情。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有效的,具有巨大優勢。在整合社會關系、推進民主監督、提高決策效率等方面顯示出獨特優勢,有力促進了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生活改善。

政治特征

1.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獨特形式和優勢。

2.協商民主有利於整合社會關系,減少社會矛盾,擴大社會知識面。多黨競選制度追求“贏家通吃”,容易造成利益排斥和分歧擴大。

3.協商民主有利於推進民主監督,提高民主質量。協商民主具有公開性、平等性和廣泛性的特點,能夠最大限度地整合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利益,開展多方面的民主監督,提高民主質量。

4.協商民主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第二,民主決策

正確的決策是保證黨和國家各項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制度,是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環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客觀要求,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任務。

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提高決策水平和質量。

重大意義

1.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任何壹種民主的本質、內容和形式都是由我國的社會制度決定的,並隨著我國經濟和文化的發展而逐步發展。

2.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中國* * *產黨執政的主要宗旨和基本內容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

3.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實踐“三個代表”,最核心、最重要的是代表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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