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托兒所、幼兒園、兒童遊樂場等兒童遊樂場所不能設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內。"
2.主管方應履行第16條安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組織定期檢測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每年至少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壹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檢查記錄應當完整準確,並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防火防煙分區和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擴展數據
商場兒童商業的困境(以南京為例);
商場兒童商業的選址壹直是個難題。從商場的角度來說,商場增加兒童店是為了增加業態來滿足大眾的需求,但是兒童業態並不是很賺錢。
從成本上看,商場很難把兒童業態放在壹樓二樓的黃金位置。兒童商店或遊樂場很難承擔黃金地段租金,所以配套的兒童遊樂場也會在三樓。
在對南京各大商業綜合體的平均租金調查上,記者註意到,每個商業綜合體的首層租金最高,平均為10元/平方天。租金從壹樓到下壹樓是遞減的,但三樓的租金降到了每平方天4元。對於需要大面積的兒童遊樂場來說,商業綜合體的高樓層往往是在成本壓力下考慮的。
鳳凰。com-兒童業態發展存在諸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