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特別會議是在哥倫比亞前總統巴爾科1989的倡議下由第44屆大會決定的。包括中國在內的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參加了為期四天的會議。會議壹致通過了《關於藥物管制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動計劃》,並宣布到2000年為聯合國藥物管制十年。
《全球行動綱領》認為,在打擊吸毒和非法販毒的行動中,各國應制定平衡的戰略並付諸實施,主要包括:減少毒品需求,取締和替代非法毒品的生產和加工,禁止販毒,建立治療和康復措施,加強毒品管制和相關法律制度。
該方案還呼籲建立壹個監測機構,以確保藥物管制計劃的實施,並決定優先考慮聯合國系統內對與藥物管制有關的財政、人力和其他資源的需求。
擴展數據:
2月1909,1912,1924,11,1925,上海國際禁煙大會,海牙國際禁煙大會,第壹、二屆日內瓦國際禁煙大會召開,並簽署。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七八十年代以來,國際上全面展開了反對吸毒和毒品走私的鬥爭。
2006年8月和2002年5月,中國、老撾、緬甸、泰國部長級會議和東亞禁毒諒解備忘錄高官會相繼在北京舉行,討論禁毒計劃。
南部非洲國家和歐盟決定聯合打擊跨境非法毒品走私。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規定,任何人攜帶壹定數量的毒品,壹經發現將被處以絞刑。泰國提出了壹項用經濟作物取代罌粟的計劃。緬甸建立了禁毒組織和戒毒中心。摩洛哥制定了徹底根除大麻的計劃。俄羅斯制定了打擊非法毒品交易的綱要,並成立了專門的禁毒委員會。美國和其他美洲國家也投入了相當大的努力在國內發起反毒品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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