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中谷法律網律師回復:(1)聯合體的組成屬於各方自願壹致的法律行為;(2)聯合體“以投標人身份共同投標”;(3)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4)由同壹專業各方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較低單位的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5)聯合體之間的內部關系必須以協議的形式確定,協議中既要明確各方要承擔的具體工作,又要明確各方應承擔的責任。(6)壹旦聯合體中標,聯合體各方“應* * *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並就中標項目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範圍內辦理招標事宜,遵守本法關於投標人的規定。第十六條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報紙、信息網絡或者國家指定的其他媒體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第十七條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有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相關的資質證明和業績,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歧視潛在投標人。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全部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和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商,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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