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兩人晚上偷農民的牛,被牛踢死。死者家屬索賠34萬。農民應該賠償嗎?

兩人晚上偷農民的牛,被牛踢死。死者家屬索賠34萬。農民應該賠償嗎?

這個人晚上偷了農夫的牛,被牛踢死了。死者家屬索賠34萬。農民應該賠償嗎?本案中,養殖戶已經盡到了管理牛的義務,所以養殖戶不應該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

壹個人晚上偷了壹個農民的牛不幸死亡,農民應該賠償嗎?湖南省發生了壹起“特殊”的殺人案。兩個小偷晚上從農民家裏偷牛,其中壹個被牛踢死了。這兩個小偷是當地的不良少年,經常做出偷雞摸狗的事情。當天趁農民不在家,半夜溜進後院偷小牛。

農夫家有兩頭母牛,壹頭是大母牛,另壹頭是小牛。當時死者正在拉小牛出來,結果被旁邊的大牛踢倒在地,不幸身亡。死者家屬認為農夫的牛踢死了死者,農夫應該承擔壹定責任,於是將農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4萬元。

根據《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能夠證明受害人有重大過錯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這種情況下,當天農戶不在家,有兩頭牛被他關在牛棚裏,農戶已經采取了保護措施。死者迷戀金錢,主動進入農戶牛棚實施盜竊,導致意外死亡,足以證明死者有重大過錯。

如果死者是農民請來的,被牛踢死或意外死亡,農民應負主要責任。但本案死者本來就有過錯,其錯誤行為是導致其意外死亡的原因。所以死者需要為此事承擔壹定責任,農民不需要賠償。

這種情況下誰應該賠償死者?小偷半夜進了農夫家,被牛踢死了。正常情況下,這是不可能的。這是壹場意外。小偷的意外死亡應該由他自己承擔,所以農民不應該賠償死者家屬。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行為人因自己的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自己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也說明小偷偷牛的行為是錯誤的,後果應該自己承擔。

兩人分工明確。死者負責偷小牛,另壹個小偷負責放哨。他們的行為涉嫌盜竊。死者是主犯,另壹個小偷是從犯。兩人都是違法行為,對方小偷也應對死者承擔壹定責任。

死者勾結他人偷小牛。作為朋友,應該有勸說或者制止的義務,而不是幫助死者偷竊。死者之死令人唏噓,還被指責交友不慎。

死者家屬應該起訴另壹個小偷,而不是那個農民。養殖戶雖是牛的管理者,但采取了保護措施,對死者的死亡不構成因果關系。

死者家屬起訴農民無可厚非。畢竟農民的牛互相踢死了,但是從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來說,死者家屬不應該起訴農民,而應該反思自己。

死者應該不是第壹次作案。死者父母沒有對死者起到監督和引導作用,導致死者越陷越深。結果他因為偷東西被牛踢死了。這個錯誤源於死者,與死者家屬的縱容有壹定關系。

綜上所述,兩個男人半夜進入農戶家偷牛。結果其中壹個小偷被牛踢死,死者家屬要求養殖戶賠償34萬元。農民在本案中沒有過錯,所以農民不需要賠償死者家屬。

  • 上一篇:離婚時撫養權歸女方,丈夫需要支付贍養費嗎?
  • 下一篇:壟斷有哪些類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