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也可以算作工傷。關鍵要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受傷職工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屬於工傷,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員工負以上主要責任,則不屬於工傷,由本人承擔。
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摔倒,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在合理的上班路線內;
2、必須是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3.必須是非員工本人。
只要滿足以上三點,即使是員工因單方事故摔倒,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賠償標準為:
1,按傷殘等級賠償。壹級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補貼為本人工資×25個月;三級補貼為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補貼為本人工資×21個月等等;
2.根據生活自理障礙程度支付生活護理費,壹般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40%或50%;
3.喪葬補助金按照當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這輛車對這種情況負全責:
1,前車追尾(後車與行駛中的前車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道時發生事故;
3、倒車、車禍(前車倒車或後車碾壓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負事故全部責任);
4、從道路或非機動車道進入機動車道碰撞刮蹭;
5.在有綠燈或者無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汽車不準直行通行;
6.進入覺醒路口的車輛未讓行或者在環島內行駛的車輛;
7、橫穿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9.右側超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正常掉頭、左轉或者超車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11,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交通事故發生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和隧道等禁止掉頭的區域。
13,碰撞依法可以暫扣、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引發交通事故;
15,正常車輛在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發生事故;
16,單方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