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證不壹定要在戶籍所在地領取,可以異地領取。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工作地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件申請人應當遵守預約時間,攜帶身份證原件到現場領取證件,不得委托他人領取。
獲得法律工作者證書的流程如下:
1,符合申請條件。
2、向有關部門提交審批材料。
3.它通過了檢查。
4.對獲準執業的申請人,由執業批準機關出具相關證明。
市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壹般只能由考生本人領取,不允許代為領取,也不支持郵寄證書。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證書,考生需與報考地司法局聯系。
取得法定中等職業資格證書的註意事項: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允許領取。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請與報考地點司法局聯系。
2.領取法學考試合格證書時必須攜帶考生身份證原件。
3.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要初始備案。請向妳申請所在地的司法局查詢。
4.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地點是提出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的司法局。
5.現役軍人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到報考所在地的司法局領取。
6.港澳臺申請人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司法部頒發,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綜上所述,根據司法部相關公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可以在妳學習、生活、工作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可以咨詢當地司法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
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