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起,部分有條件的人行道也可用於自行車。目前只有日本和挪威允許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通行。日本壹些新區也設置了自行車道,這些地方經常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為了保證人們的安全,法律規定,自行車在公共車道上騎行時,必須有剎車、警報器、前燈、尾燈或反光裝置。騎車時不能單手打傘、打電話或戴耳機聽音樂。如有違反,警察壹般會先給予警告,不聽警告者會被逮捕。如果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法律要求更加嚴格:第壹,自行車必須優先讓行人,如果用鈴聲驅趕行人,最高罰款2萬日元(1日元約合0.06元人民幣);造成人員傷亡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654.38+0萬日元以下罰金。
日本禁止騎自行車,違者最高罰款5萬日元。但是如果配備了安全座椅,就可以照顧孩子了。
日本也有完善的防止自行車丟失的制度。妳需要註冊才能買自行車。妳只需要支付500日元就可以得到壹個代碼,並把它貼在自行車上。壹旦丟失,報警的時候說代碼就行了。警察找到丟失的自行車後,可以通過查找代碼找到失主。
1.使用自行車前,必須辦理防盜登記。禁止以他人名義使用自行車。
2.警察對自行車的監管非常嚴格。
3.新買的自行車必須以用戶本人名義辦理防盜登記手續。
4.從他人處購買的二手自行車,必須辦理防盜登記更名手續。
5.防盜登記的各種手續,在任何壹家自行車店都可以辦理。
6.嚴禁沿路隨意停放無人駕駛自行車和未上鎖自行車。
7.壹旦被執勤警察發現,會以盜竊罪逮捕,並可能被遣返。
8.不要擅自使用朋友、同學、同事的自行車。
9.如果真的需要使用,壹定要提前和主人打招呼。
10,執勤民警可向失主確認自行車。
11,兩人騎行,夜間騎行不開燈將被執勤民警嚴重警告,並可能被罰款。
12.公共場所禁止隨意停放自行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專用區域。
13,違規停放的自行車將被扣留,需要支付3000-5000日元的手續費才能取回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