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申請或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修建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的;
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置成永久性建築。
二、農村違章房屋罰款多少?
對農村地區的違法建築,可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不可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第三,怎麽建才不違法?
1.首先要判斷屋頂是否屬於業主所有。如果是業主所有,就要看有沒有相關條約禁止搭建棚子。比如有人想建陽光房。如果小區物業有停建條款,他們就不能隨意建設。
2.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並確保屋頂為業主私人所有的情況下,可以搭建棚子或陽光房。業主需要和物業公司、開發商溝通協商,去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還要去當地市規劃局申請備案。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建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如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的批復: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妳院《關於如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行為人違反城市規劃的違法行為是否屬於“嚴重影響城市規則”,應以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後果予以確認。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屬於“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但“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不限於此規定,應根據每壹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