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給銀行。銀行在15個工作日內審批貸款和房本時。
進行抵押登記
按揭起源於香港,是銀行住房貸款的壹種方式。它是指購房者將規定比例的購房款預先存入貸款銀行,然後將全額貸款給銀行,由購房者在購房後使用的法律行為。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清貸款本息後,貸款銀行將房屋所有權過戶給購房人。如果購房者未能按時償還本息,貸款銀行有權收回房屋,房地產開發商將承擔擔保責任。抵押貸款和抵押貸款非常相似。在實踐中,有些人經常混淆抵押貸款和抵押貸款。它們之間的區別如下:
(1)按揭貸款中,買方居住的房屋所有權屬於貸款銀行,而按揭貸款中抵押物的所有權屬於借款人。
(2)購房人在抵押中的貸款用途為購買房屋,但在抵押中的貸款用途不受此限。
要辦理按揭貸款,應采取以下步驟:
(1)開發商取得房屋抵押貸款。是指按揭銀行以某開發商名義向購房者做出的按揭貸款承諾,而不是開發商直接申請貸款。開發商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獲得抵押貸款承諾:
(1)承諾為其項下的買受人抵押貸款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
(2)開發商已在按揭銀行設立賬戶,售樓款必須全部歸集到指定賬戶;
(3)開發商必須已與相關部門簽訂監管協議,對銷售金額進行有效監控和管理。
(2)買方獲得抵押貸款。程序如下:
(1)持相關證件到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填寫相關貸款申請表;
(二)由律師事務所審查買方的身份和資信;
(3)律師事務所審核合格後將買方(借款人)的文件轉發給銀行,並向銀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4)銀行確定買方(借款人)是否有資格獲得抵押貸款;
(5)買受人或委托人到銀行簽署《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及相關文件。
(6)銀行發放按揭貸款,統壹將款項劃入開發商在按揭銀行的賬戶。
(7)借款人(買方)在抵押銀行設立還款賬戶,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8)開發商收到按揭貸款後,會為買受人開具銷售發票,買受人的付款義務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