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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律師函後無視怎麽樣?

律師函只是告知受對方委托的法律專業人士通過法律途徑處理矛盾,可以忽略。

收到律師函後拒絕的具體情況:

1.妳不必與對方律師交談,但這可能會導致妳接下來收到法院傳票。

2.法院傳票也可以不理會,這樣法院會因為被告未到庭或者被動對抗而直接判定對方勝訴。

3.可以在15內申訴。15後不上訴,法院判決自動生效並開始執行。

4.仍拒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執行令。

如果收到律師函後不履行義務,不積極溝通,會造成以下後果:

1.對方有可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如果構成犯罪(如信用卡詐騙等。),對方會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刑事立案,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3.當然也有可能是對方發來的律師函與事實不符,最後不了了之,但只是極個別的情況。另外,收到對方的律師函後,要仔細研究對方的意圖,積極回應,而不是消極地不予理睬。

4.必要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請律師看壹下再做決定。

律師函的特點

1.寫作關系單壹。主要用於依法向委托人指定的人表達法律訴求。

2.應用領域廣泛。律師函可以用於壹切法律業務,因此適用範圍很廣,從訴訟到非訴訟,從民事到商事領域等等。

3.精幹靈活。律師函是壹種非訴訟業務,往往篇幅短小靈活,但根據法律提出的具有威脅性的要求,具有精悍的特點。

4.受托寄信。就是以律師代表委托人的語氣和形式向委托人所指的人表達委托人的意誌。

5.刻畫法維。律師被認為是法律專家,是最嚴謹、最認真的專業人士。如果律師說話,是委托人的意願賦予了強烈的法律救濟色彩。有人說律師函是合法的恐嚇信,威脅要把對方卷入法律糾紛。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接受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4)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接受委托參加調解和仲裁活動。6)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7)解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及其他與法律事務相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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