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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攤的歷史,從什麽時候開始官員可以在路邊攤吃飯了?

從762年到779年,官員可以在路邊攤吃飯。

在中國歷史上,隨著城市化和商業的發展,路邊食品店逐漸增多,形成了早期的“小吃街”。但唐初的方時制度規定,官員在路邊齋戒,會受到批評警告、降職甚至開除官職。但從中後期(762 -779年)開始,原有的正規市場體系被打破,夜市正式放開,官員也可以在路邊攤就餐。

到了元朝,元朝實行了四次海禁,宵禁制度開始重新實施,對小商販的規定也非常嚴格。到了明朝,情況又有所好轉。因為朱元璋出生在壹個貧窮的城市,他最了解底層人民的艱苦生活。所以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在南京的水邊建了幾十座。使用“倒塌的房屋”。到了清代,清政府默許了地攤經濟,並采取了壹些配套措施,基本沿襲了明朝的做法。

路邊攤的演變歷史

路邊攤的升級與城市化密切相關,換句話說,與人口流動密切相關。在古羅馬,路邊攤很受城市窮人的歡迎。他們住在沒有爐子的地方,不能生火做飯,所以他們不得不在街上買食物。雞湯是當時的主要食物之壹,由面包和谷物制成的面糊也很受歡迎。在街上擺攤也很方便,成本低,風險小。顧客足夠多,食客也很多。

在更多的攤位之後,他們將面臨和今天壹樣的問題。為此城市管理者不得不頒布法規進行勸說:1502年,奧斯曼土耳其帝國頒布法律監管街頭小吃。

中國古代的管理者也傾向於以這種標準化的方式運作。漢代城市市場建設完備,大中城市有固定市場,小城鎮和農村有固定的交易場所或定期集市。規定也很嚴格。所有在城裏經營的商人都必須登記註冊,在城裏掛牌的必須繳納城租。

直到唐朝,類似的規定依然存在:盡管文化經濟空前繁榮,但長安只有兩座城市,中午十二點開門,日落前七分鐘關門,宵禁嚴格。從早期西方城市的路邊燒烤攤,到中國對東西方市場的嚴格管理,路邊攤的命運早已被書寫。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方時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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