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關機構應當受理。
3.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壹,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
1,請求,請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如果單位不簽訂合同,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公司不簽勞動合同合法嗎?
首先,公司不跟妳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如果妳現在想簽新的勞動合同,可以。但是妳要註意壹個問題,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妳最好寫下妳報名的時間,而不是妳剛來公司上班的時間。簽訂日期和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能不能往前寫幾個月無所謂,不往前寫也無所謂。
1,妳的勞動關系可以用這些材料來證明:勞動合同(不管能不能簽,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就行)、考勤表、通行證、工作證、工作證、工人證言等。,包括妳說的辭職報告,但是很難取得單位領導的簽字,領導簽字也很麻煩,證明自己的身份很困難。妳所謂的假合同是關鍵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2.試用期只能由雙方約定,不能由壹方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視為無試用期。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要和妳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可以主張加班費,但是按照法律規定,要舉證證明加班的存在。壹般來說,值班記錄、考勤記錄、單位的作息時間表是最有力的證據。另外,證人證言也可以,但是很弱,不太可能被采信。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