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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路上撿起別人留下的帽子嗎?

在遺失物交付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失物損壞或丟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遺失物難以保管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公安機關可以及時拍賣、變賣、留置價款。拾得人和有關單位不得自行拍賣、變賣遺失物。

法律分析

遺失物的所有人或者法定占有人不是自己故意的結果,所以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對遺失物的占有屬於無權占有,即拾得人不是遺失物的所有人。但由於拾得人的拾得行為,遺失物具有耗時的占有性,遺失物的所有權仍屬於遺失物人。為了使遺失物恢復正常狀態,法律規定了遺失物的返還制度。即遺失物拾得人在找到遺失物後,應當將其返還給合法所有人,或者交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部門讓失主領取。至於無權占有人在失主領取前保管遺失物的義務大小,民法典確定的義務比不當得利寬松。遺失物拾得人只有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拾得人保管遺失物是壹種善意行為,有利於物權恢復到應有的狀態,且遺失物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往往存在壹定的過失,在返還遺失物前因拾得人的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遺失物人不應承擔民事責任。遺失物遺失後,物主可能知道它已經遺失或者處於遺失狀態。因此,業主有義務在壹定期限內保管財產。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物主故意或者過當導致保管不當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4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壹十五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失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不知道,要及時發布招聘公告。

第三百壹十七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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