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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物保護與旅遊開發利用的關系(3)

第二,用可持續發展理論協調和處理文物保護與旅遊發展的關系。

當今,可持續發展理論正成為世界各國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主題和思想基礎。國務院1994頒布的《中國21世紀議程》明確指出,經濟社會發展要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良渚文化等文物保護單位被列入21世紀議程。

文物的特性決定了在文物保護和利用中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文物是人類歷史發展遺留下來的遺物和遺跡。作為歷史文化長河中同類物品的幸存者,可以說是劫後余生,傳世萬裏挑壹。文物不同於壹般的旅遊資源,具有脆弱性、歷史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點。文物大多經歷了壹定的歷史歲月,長期的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比較脆弱,容易損壞。如果要長期保存,需要我們細心呵護,經不起人工的折騰和自然的侵蝕。文物是壹定歷史時期人類活動的產物,不同程度地包含了當時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習俗等諸多方面。正因為如此,我們說文物是壹種歷史信息的載體,具有深刻的歷史文化內涵和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對於當代和後代來說,它是壹筆寶貴的文化財富,其價值主要體現在人們的研究、教育和欣賞上。相比較而言,其作為旅遊資源的經濟價值是次要的。文物的歷史性決定了文物的唯壹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文物是歷史文化遺產。每壹處古跡和文物都有其特定的歷史和社會背景,包含著特定的文化內涵和歷史信息。只有這樣,文物的流失才是絕對的損失。壹件東西損壞了,壹件東西就永遠失去了,壹段歷史記憶就永遠失去了,這就導致了文化遺產不可逆轉的枯竭。所以,文物更是彌足珍貴。另外,文物不僅是壹個國家、壹個民族的寶貴文化財富,也是全人類的寶貴文化財富;它不僅是當代人的寶貴財富,也是後代人的寶貴財富。為全人類和子孫後代保護文物是我們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

因此,在處理文物保護與旅遊開發利用的關系時,必須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即保護為主,旅遊開發利用為輔;著眼長遠利益,要照顧代際公平,充分發揮文物的可持續作用,決不能急功近利。著眼於國家和整個民族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局部利益和集團利益;充分發揮文物的社會效益,而不是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千方百計榨取文物的經濟效益。

以所謂“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名義,將文物交給旅遊企業,容易導致企業追求利潤而忽視文物的特性,急功近利,殺雞取卵開發利用文物資源。雖然可以在壹個地方取得暫時的經濟繁榮,但最終會導致文物的破壞,甚至毀滅和消失,付出的代價是無法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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