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規定,猥褻他人的行為屬於其他流氓行為。為了跟上刑法的規定,對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這部法律對違反治安管理猥褻他人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減少了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隨意性。
對猥褻他人行為的認定和處罰如下:
1.該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並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該行為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侵犯的客體是除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和未滿14周歲的人以外的自然人;
2.這種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違背他人意願,使用各種方法猥褻他人。猥褻是指通過觸摸、摟抱、舔舐、吮吸和手淫來刺激或滿足性欲的淫穢行為。根據該條規定,被猥褻的對象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異性。如果雙方都是自願的,那就是違反了社會公德。行為人的目的是尋求刺激,滿足自己的性欲或挑起他人的性欲;
3.根據該條規定,猥褻他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嚴重侵犯,本法規定了較重的處罰。該行為構成的,直接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不設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多次猥褻兒童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手段淫穢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