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檢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在我國,人民檢察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真理,忠於法律,忠於社會主義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對任何公民來說,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
人民檢察院依法保護公民對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貫徹群眾路線,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調查研究,重視證據,不信口供,禁止刑訊逼供,正確區分和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
那麽,妳知道這個案子到了法律部之後下壹步應該去哪裏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調查。人民檢察院對監察機關已經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先行羈押犯罪嫌疑人,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特殊情況下,決定時間可以延長壹至四天。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算在審查起訴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