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見證是委托人委托專業律師,以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事務所的名義,以自己親眼所見的事實,證明事件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過程。那麽律師見證的細則是什麽,律師見證的收費標準是什麽?以下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壹些相關內容。
律師見證業務工作規則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對律師見證工作的規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結合見證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根據委托人的申請和見證律師的親身經歷,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特定法律事實或者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律師見證的時間以被見證的法律行為發生時為準。
第四條律師見證的空間應當是律師在見證時能夠用眼睛看到的範圍。
第五條從事見證工作的律師必須具備律師資格,持有律師執業證書。
第二章見證業務的基本原則
第六條自願原則是指根據客戶申請,對客戶申請的事項進行見證。
第七條直接性原則,即只能證明發生在律師本人親眼所見範圍內的具體法律事實。
第八條公平原則,即真實反映客戶意願,客觀確認正在發生的法律行為。
第九條回避原則是指律師不得辦理與本人、配偶或者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證人業務。
第十條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第十壹條律師應當對委托人申請作證的事項保密。
第三章見證業務範圍
第十二條律師可以承辦下列見證業務:
(壹)各種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二)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轉股協議等法律文件;
(三)繼承、贈與、轉讓、侵權等民事行為;
(4)各種委托代理關系;
第十三條律師不得見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