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律師的素質而言,我認為誠實、謙虛、勤奮、認真這四個素質尤為重要。誠實守信是壹個人做人做事的基礎和前提,也是成為壹名優秀律師的首要條件。如果妳想獲得別人的信任,首先妳必須值得信任。
在法律服務這個靠知識和經驗積累的行業,時刻保持謙虛的心態,不斷學習,不斷進步,是非常重要的。正所謂“謙益滿損”。
古人雲:“業精於勤,戲貧於樂;在思考中形成,卻在追隨中毀滅。“對於律師這個職業來說,勤勉其實是壹個很基本的要求。優秀的律師總是忙碌的,律師助理要像蜜蜂壹樣努力工作,廣泛收集證據、法律和判例,釀造集中的法律意見書、答辯狀和代理詞。
毛澤東曾經說過“凡事都怕認真”,西方也有壹句諺語“魔鬼存在於細節中”。做任何工作都需要認真,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對律師的認真和對細節的關註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認真對待當事人,妳才能贏得他們的尊重和信任;認真對待法官,妳能發現法官的思想和傾向;認真對待證據,就能發現事實背後的真相;認真對待法律,妳能發現立法者的智慧和矛盾;認真對待每壹個案件,妳就能成為壹名優秀的律師。
誠實、謙虛、勤勉、認真是相互包容、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是壹名優秀律師不可或缺的品質。
具備以上專業技能和專業素質,就足以成為壹名優秀的律師。但想要從優秀到卓越的飛躍,需要具備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意識、完善的工作要求、對法治的信仰以及對律師職業的歸屬感和使命感。只有這些東西,才是壹個人從事律師職業的永久動力。只有這些信仰,才能使人們滿腔熱情地投身於律師職業,擺脫法律共濟會員把法律當工具、把律師職業當飯碗的心態,真正成為現代國家法制大廈的建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