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穩定,納稅記錄良好;
2.在中國境內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副高級職稱,且連續任職滿4年,4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3年,納稅記錄良好;
3.為國家做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國家特殊需要的人才;
4.符合前三個條件的外國人配偶及18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5.與中國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國人結婚滿5年,連續居住滿5年,且每年居住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6.18周歲以下未婚子女隨父母避難,或60周歲以上外國人隨直系親屬在中國避難。連續居住滿五年,每年停留時間不少於九個月,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條件:
1,為中國經濟技術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外國人;
2.被中國政府授予特殊榮譽的外國人;
3.家庭團聚,包括:在中國定居的外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國公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年滿60周歲,在國外無直系親屬,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五年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國人;
4.在中國連續工作並居住壹定年限的外國人,通常要求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
5.符合中國國家移民局規定條件的其他外國人。
綜上所述,外國人申請中國綠卡的條件包括在中國投資並納稅良好,擔任高級職務並滿足居留和納稅要求,對中國有重大貢獻或特殊需要,與中國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國人或直系親屬有婚姻關系並滿足居留和生活保障要求。
法律依據: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穩定,納稅記錄良好;
(二)在中國境內擔任副總經理或者副廠長以上職務,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務並享受同等待遇,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留不少於三年,納稅記錄良好;
(三)為中國和國家特殊需要做出重大、突出貢獻的;
(4)本款第1、2、3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取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居住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六)投靠父母的18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在境內投靠直系親屬,年滿六十周歲,在境內連續居住滿五年,每年在境內停留時間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本條所稱年限是指申請日之前的連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