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研究,積極借鑒國外研究成果,指導我國環境會計實踐。
經財政部批準,中國會計學會成立了“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其宗旨是推動我國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這是繼中國會計學會“中國特色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等6個專業委員會之後成立的又壹個專業委員會,對提高我國環境會計理論水平、消除實務操作盲區具有積極作用。
2.完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環境會計準則和體系雖然我國制定頒布了許多環境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法律體系,涉及環境因素的會計法律法規幾乎是空白。要想順利開展環境會計,必須完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完善會計法,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有統壹的標準,內容與國際接軌。例如,丹麥的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該國所有企業必須在年度財務報告的基礎上提交綠色環境會計報告,以監督企業環保義務的履行。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我們應采取以下措施:
(1)將環境會計與監管納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是將其付諸實施的最有力手段。
(2)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將環境內容納入會計要素,擴大報告體系。
(3)建立環境會計制度,就是根據會計準則規定的相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能夠實際操作。
3.提高企業領導、財會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環境會計素質。
環境會計是環境科學與會計學交叉滲透形成的應用學科,對企業領導、會計人員及相關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加強企業領導、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環境意識,喚起他們對環境會計的重視。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充分認識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密切關系,建立和完善適合自己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環境會計,進而逐步自覺自願地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其次,要加強會計人員對環境和環境會計知識的培訓,更新其傳統知識結構,以適應環境會計的要求,更好地參與會計管理。
4.建立環境會計審計制度,加強社會和政府對環境會計的監督。
環境會計主要以企業為會計主體,核算企業對社會資源和環境履行的社會責任。
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不會充分、真實地披露對資源環境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因此,應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包括行政管理、監督和專項環境審計。由於我國國家審計機關和內部審計機關均未設立環境審計機構,因此《審計法》及其他審計法規和審計規範中也沒有關於環境審計的相應規定。當前,首要任務是制定環境會計審計法律法規,建立環境會計審計體系。會計師事務所或國家審計機構開展的專項環境審計可以加強對環境會計的再監督,有助於環境會計的建立和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