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第二百四十六條是侮辱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侮辱謾罵他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建議被害人告知人民法院,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根據相關法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辱罵他人侵犯公民名譽權。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國家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壹方違約損害對方人格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方選擇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不影響受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侮辱他人怎麽取證?
虐待證據也是記錄對方虐待內容的材料,根據虐待方式的不同會有所不同。比如常見的辱罵,可以通過錄音錄像獲取,也可以通過證人證言證明,如果是辱罵,取證會更容易。現在常見的辱罵方式主要有發短信、微信、騰訊QQ或者張貼通知。這時候可以留下相應的記錄。但需要註意的是,需要保留原始文字記錄,不能只保留截圖就刪除原始記錄,因為截圖的法律性質屬於復制品,而非原件,訴訟中使用的證據要與原件核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4條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