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假客現場
很多樓盤為了沖刺業績,會在售樓處舉辦大大小小的活動,營造氛圍。但很多時候,在活動中“成功”買房的,並不是購房者,而是“群眾演員”。所以,在售樓處搞活動是否應該抓住機會,也需要購房者理性對待。
比如房產顧問口述的世界:教育資源豐富;65438+10萬畝綠化;高鐵到家門口;6000平米商業設施。
買房後的現實世界可能變成:小區門口的托兒所;小區外的綠化帶;高鐵政策消失了;大樓下面的食堂。
第二,誇大價值
買房時經常會遇到銷售人員為了促成交易,不負責任地誇大周邊樓盤的配套設施和產品價值,但銷售人員的口頭描述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購房者非常重視身邊的某個配套設施,可以要求銷售人員寫下書面承諾,以備日後維權。
第三,避重就輕
壹些銷售人員在回答客戶問題時,往往避重就輕,揚長避短,先“洗腦”,再報價,增加買家的購買意向。
比如有的價格偏高,銷售人員會先從品質、配套、物業等方面讓購房者有壹種“物有所值”的感覺,再進行報價,這樣客戶更容易接受高價。
第四,美化樓書
開發商用修圖、燈光等效果美化樓書,但壹般情況下,大家都知道,房子再好,也達不到沙盤的效果。壹般情況下,樓書裏的圖片只是顯示開發商的意願,沒有法律依據。
但是很多購房者會被美化的廣告迷惑,然後買房。
動詞 (verb的縮寫)折扣底線
大多數房地產都有壹個不公開的底價。當購房者願意買房但又覺得房價太高時,銷售人員可能會假裝去找領導“說情”,但實際上可能只是出去抽根煙回來告訴客戶,領導終於同意了,讓客戶覺得自己買的價格比別人低。其實根本不需要申請這個優惠。